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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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医科大学计算机教育与信息技术中心工作人员守则

日期:2016-10-11       编辑:伍俊

贵州医科大学校园网是为全校教学、医疗和科研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其目的是利用计算机网络通信技术,实现校园内计算机联网,信息资源共享,并通过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CERNET)和中国公共数据网(CHINANET)接入国际互联网(Internet),其服务对象主要是校内教学、医疗、科研单位和行政管理等部门。计算机教育与信息技术中心是实施校园网建设和管理的常设业务部门,为规范其工作,特制定本守则。  

一、计算机教育与信息技术中心所有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凡涉及国家机密的信息严禁上网。  

二、严禁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的犯罪活动,严禁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有伤风化的信息。  

三、工作人员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上网信息必须经学校指定部门审查后方可发布。  

四、工作人员在校园网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动。这些活动还应包括(但并不局限于)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使用网络入侵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等。  

五、工作人员应对网络进行严格管理,监督网络管理员具体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定期对入网单位及网络用户进行有关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的检查和教育,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  

六、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贵州医科大学校园网管理规章制度,对网络系统、计算机系统和上网资源进行管理;保存网络运行的有关记录;对入网单位严格分配IP地址,不允许私自连接授权范围以外的任何用户。  

七、工作人员应忠于职守,严格按设备的操作规程工作,负责计算机教育与信息技术中心的设备和设施安全。  

八、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上述条款。如违反本守则,学校将视情节轻重进行警告、停止工作的处罚,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